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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中心文件 / 健康中心使用規則

弘文中學健康中心使用規則及注意事項

1.     進入健康中心,務必配戴口罩;備有酒精自動噴霧機消毒雙手。

 

2.     學生至健康中心需遵守鐘聲權威與遲進規則,一些舊傷或無急迫性的換藥,請利用下課時間處理,避免影響上課。

 

3.     傷病學生如有特殊疾病請先主動告知,如蠶豆症不能使用外用藥等。

 

4.     依據學校衛生法規定健康中心不得給任何口服藥;學生如有常規或備用藥請自行隨身備妥。

 

5.     臨時身體不適或緊急問題,陪病以1人為限,其餘同學則需立即返回教室,逗留者健康中心將不開立遲進證明。

 

6.   身體不適需至健康中心休息,請告知導師或當節任課老師(含升旗、選修、ESL、社團),緊急找不到老師,請告知副班長或同學;因休息需消曠課,一律用假卡請病假,於隔日完成手續。

 

7.     遲進單以當場當節傷病為主做證明開例,恕無法於隔堂或隔日及遺失進行補單。

 

8.     升旗時間,如無特殊問題,請務必參與集會,如因身體不適至健康中心休息,請務必登記資料於休息本,登記後請安靜休息,禁止喧嘩聊天,或中途未報備離開,將與記點處分。

 

9.     如有特殊問題,長期無法參與升旗集會,請提出證明(給予健康中心留存)

 

10. 學隨時備妥個人用品:如衛生紙,水壺,毛巾等;如户外活動等,可再多備一件衣服更換,或毛巾擦拭維持身體舒適,並記得隨時補充水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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