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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健康衛生政策 / 健康促進委員會

臺中市私立弘文高級中學健康促進委員會組織章程

101816日經行政會議訂定

106308日經行政會議修訂

107331日經行政會議修訂

107821日經行政會議修訂

壹、依據:學校衛生法第十九條。

貳、目的:

    一、召開學校健康促進推行委員會議,推行學校健康促進政策,建立教職

        員工生正確的健康自我管理觀念。

    二、營造校園優質環境,建立正確體型意識,並藉動態生活、均衡飲食,

        提昇學生體適能,逐年降低學生過輕及過重(肥胖)之比率,以促進

        學生身心健康。

    三、透過健康促進教育與活動及健康服務之實施,引導學生、教職員工及

        社區家長重視健康管理,共同營造良好健康促進之校園環境。

    四、學校每學期定時透過專題講座、課程融入或專案活動等,宣導健康體

        位及健康飲食等知能。

    五、健康中心辦理健康檢查、健康諮詢,促進教職員工生身心健康。

 

臺中市私立弘文高級中學健康促進學校推行委員會組織成員執掌表

職稱

職稱

主要工作項目

主任委員

校長

策劃督導本校健康促進相關業務之推行。

副主任委員

學務主任

健康促進之師生相關活動及計畫之推行工作。

執行秘書

衛生組長

1.承辦健康促進各項相關活動、學校衛生教育、環保教育

  及校園食品考核。

2.執行承辦促進健康體適能各項相關活動。

委員

教務主任

健康促進之課程融入活動,協助行政協調。

委員

資訊組組長

健康促進之網路平台之建構,協助行政協調。

委員

庶務組長

健康促進相關活動後勤支援,協助行政協調,校園安全之維護。

委員

主計主任

協助活動經費核銷之相關事宜。

委員

人事助理員

協助健康促進相關活動人事管控。

委員

主任教官

1.綜理健康促進之師生輔導活動、自殺及性教育防治,協

  助行政協調。

2.協助學生健康生活行為之輔導及習慣之養成,校園緊急

  事件處理。

3.菸害防治、反毒及藥物濫用教育、交通安全教育、愛滋

  病防治。

委員

輔導主任

心理健康促進之學生輔導,協助行政協調。

委員

教學組長

執行承辦健康促進議題融入教學相關課程。

委員

訓育組長

承辦健康促進競賽及協助相關活動。

委員

護理師

1.承辦追蹤全校教職員工生之健康情形。

2.建立健康資料及相關防治之宣導活動、視力保健、口腔

  保健、傳染病防治、緊急事件處理。

貳、本章程經行政會議修訂,陳 校長核定後實施,修定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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