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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驗室安全管理規則 / 地科實驗室安全衛生管理規則

臺中市私立弘文高級中學

地球科學實驗室安全衛生管理規則

1030307日行政會議通過

1.         地球科學實驗以每桌79人一組為原則。

2.         各生於實驗前應妥善準備使用之文具及紙張。

3.         著手實驗以前,學生應詳細閱讀本次實驗內容及注意事項,務求充分瞭解,如有疑難應立即請教老師。

4.         各組長應先行清點儀器、標本是否完好齊全,如有短缺破損,應立即老師申請更換或補發。

5.         實驗課應視同正課,學生應遵守一切課堂秩序及老師之規定。在實驗進行中,應集中精神、專心操作、仔細觀察、切實紀錄,勿嬉戲及擾亂秩序。

6.         使用儀器模型與標本應細心取放,多加愛護。

7.         天文望遠鏡及老師教桌上之示範用儀器未經允許,不得擅自操作。

8.         實驗過後,應撰寫實驗報告,將觀察之結果、測定之數據、計算之結果,填入紀錄欄內,勿抄襲他人或憑空捏造。

9.         實驗結束應將儀器模型或標本先行歸零,放回原處,恢復實驗前之狀態,由組長負責檢查並向老師報告後始可離去。

10.     實驗結束後,由地科小老師填寫實驗紀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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